行政部门包括哪些部门:分四类清晰划分
行政部门包括哪些部门,分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委管理国家局四大类,市县两级对应设置同类职能局办;本划分依据2023年国务院机构设置通知,仅适用于政府行政机关,党委、人大、政协下属机构不属于行政部门范畴。
行政部门核心组成部门
这一类是政府核心行政主体,共26个,承担主要行政管理职能,地方对应设置厅、局。
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社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旅部、国家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其他行政类机构明细
| 机构类型 | 代表部门 | 层级对应关系 |
|---|---|---|
| 直属特设机构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省市县均设国资委 |
| 直属行政机构 |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医保局、统计局 | 多数只在省市两级设立 |
| 部委管理国家局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铁路局、国家药监局 | 仅中央层面设置,地方不单独设立 |
地方行政部门对应设置规则
省级政府对应设置厅,市级、县级政府设置局;乡镇一级只配备综合办事机构,不再分设独立行政局。
党委内设部门、法院、检察院属于党政司法体系,不属于行政部门,填报单位名单时不要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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