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建成小康社会:分阶段明确建成节点
什么时候建成小康社会的官方明确结论为,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该目标依据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既定战略部署落地完成,整体达成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大领域的全面建设标准,仅部分偏远乡村、特殊困难群体的发展指标在2020年后1-2年内完成补短板收尾。
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并非单一经济指标达标,而是一套完整的综合考核体系。2021年国家统计局发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报告》,明确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指数达到100%,正式宣告阶段性目标完成,这也是该建设成果最权威的官方验证依据。
总体小康与全面小康存在本质区别,二者建成时间、覆盖范围、建设标准完全不同。整体小康是初步、低水平的发展状态,在2000年基本实现,仅解决国民温饱与基础发展问题,区域、城乡发展差距较为明显。全面小康是更高质量、更均衡、更全面的发展形态,是2020年落地的核心建设成果。
2020年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核心达标维度包含六项关键指标,覆盖国民生活核心领域。经济维度实现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产业体系基本完善;民生维度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基建、教育、医疗、社保、生态等领域均达到国家既定建设标准。
该建设成果存在明确的适用边界。2020年建成的全面小康社会,是全国整体层面的达标成果,不代表全国所有区域、所有群体发展水平完全一致。部分深度欠发达地区、生态脆弱区域,在公共服务均等化、居民收入稳定性等方面,仍存在小幅短板,需要后续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政策持续完善。
这是国家既定第一百年奋斗目标。
我国小康社会建设遵循清晰的阶段性时间规划,从改革开放初期提出目标,历经四十余年稳步推进。1987年明确三步走发展战略,将小康作为中期发展目标;2012年党的十八大细化全面小康建设的具体指标与攻坚任务;2017年党的十九大确认2020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收官年份,为最终落地划定时间节点。
全面小康建成后,国家发展并未停滞,而是进入全新发展阶段。2020年之后,我国不再聚焦小康社会建设,转而推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核心任务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从全面小康向高质量现代化发展的跨越。
普通民众可直观判断小康建成的核心依据,集中在民生落地层面。城乡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全民医保体系全覆盖、农村路网电网全覆盖、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这些可感知的民生成果,是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具象的落地体现。
| 发展阶段 | 建成时间 | 核心特征 | 发展短板 |
|---|---|---|---|
| 总体小康 | 2000年 | 解决温饱,经济初步发展 | 发展不均衡、保障体系薄弱 |
| 全面小康 | 2020年 | 全域均衡、民生完善、综合达标 | 局部区域发展质量有待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