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什么时候供暖:11月15日正式达标
今年北京什么时候供暖?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法定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常规操作下,各供热单位会在11月7日前后启动点火试运行和热态调试,11月15日零点起正式达标供热;如果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市政府可根据气象会商决定提前启动供热。2025-2026供暖季已于2026年3月15日24时正式结束,2026-2027供暖季的正式供热起始日仍以11月15日为基准,是否提前以北京市政府通过首都之窗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住在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住宅内,供热单位应保证卧室、起居室(厅)温度达标;自采暖家庭、商业建筑、独栋别墅以及延庆区等特殊区域的供热安排可能存在差异。
记住一个基准日:11月15日正式达标供热。
今年北京供暖的法定起止时间
法定采暖期由《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覆盖全市绝大多数集中供热住宅。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调整决定会通过首都之窗、北京市各区委区政府官网提前发布。你如果对采暖期时间有特殊需求,比如体弱老人家庭、婴幼儿家庭,可以直接与所属供热单位另行约定供热时间,但费用和责任需双方协商确认。
11月7日前后的点火试运行不等于正式达标供热。试运行阶段,供热系统逐步升温,管网和散热器内的空气需要排出,部分住户家里可能出现暖气片半边热半边凉、立管响、阀门滴水等情况。这一阶段你需要做的是检查家中阀门是否全开、排气阀是否需要手动排气,如果发现持续不热或漏水,直接联系小区物业或供热单位报修,不要自行拆卸管道。试运行的目的就是在11月15日之前把这些问题全部解决掉。
提前供暖与室温达标标准
提前启动供热的判定依据是《北京市临时调整采暖期时间程序规定》(2010年发布),核心条件是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气象部门会商确认达到条件后,市政府发布提前供热通知,供热单位据此启动正式供热而非试运行。近年北京多数年份在11月初就出现寒潮,提前3至7天供热比较常见,但具体提前几天没有固定值,以官方通知为准。
| 阶段 | 大致时间 | 室温状态 | 你需要做什么 |
|---|---|---|---|
| 点火试运行 | 11月7日前后 | 逐步升温,不保证达标 | 检查阀门、排气、报修异常 |
| 正式达标供热 | 11月15日零点 | 卧室起居室不低于18℃ | 记录室温、留好报修电话 |
| 提前供热(如触发) | 官方通知为准 | 正式达标状态 | 按正式供热标准报修 |
| 停暖 | 次年3月15日24时 | 逐步降温 | 关闭入户阀门、保留系统水压 |
室温达标线依据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卧室、起居室(厅)设计温度不低于18℃。注意这是设计规范温度,不是20℃或22℃。你如果用温度计测量卧室温度连续多日低于18℃,可以先自查:窗户是否漏风、窗帘是否遮光保温、暖气片上是否堆放杂物遮挡散热、入户阀门是否被误关。排除自身原因后仍不达标,拨打供热单位电话或北京12345市民热线报修,供热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上门检修。
报修时提供准确信息能大幅缩短处理时间。你需要报清楚小区名称、楼栋单元门牌号、联系方式、具体哪组暖气片不热、是整片不热还是局部不热、家里是否已经排过气。如果同一单元多户同时不热,大概率是立管或单元阀门问题,单户反映供热单位可能判定为户内问题而延迟处理,这种情况建议联合邻居一起报修或通过物业统一上报。
停暖时间与适用边界
停暖时间同样以3月15日24时为基准日。2026年3月15日停暖时,北京市政府会商预测3月16日至20日除延庆区外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至9℃之间,因此全市除延庆外统一按时停暖。延庆区因海拔和气候原因,历年停暖时间通常延后数日,具体日期以延庆区政府通知为准。停暖后供热系统带水保养,你不要自行排放管道里的水,也不要改装暖气片。
以上时间安排仅适用于北京市集中供热的住宅用户。你如果使用的是燃气壁挂炉自采暖、空气源热泵、电采暖等分户式采暖设备,供暖起止时间由你自行决定,不适用11月15日这个法定节点;商业建筑、写字楼、地下空间的供热时间也与住宅不同,按物业和供热合同约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