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的票据包括哪些:仅限三类有价证券
票据法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三类,依据200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条,提单、仓单、发票等广义凭证不在本法约束范围内,仅境内商事票据活动适用该条款,涉外票据可以适用国际条约,不受本条严格限制。
汇票的细分品类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两大分支,银行汇票由银行出票、即时兑付,商业汇票由企业出票,再细分为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前者由企业承担兑付责任,后者由银行承担兑付责任。
| 票据类型 | 出票主体 | 兑付主体 | 付款时限 |
| 银行汇票 | 银行 | 出票银行 | 见票即付 |
| 商业承兑汇票 | 企业 | 承兑企业 | 到期兑付 |
| 银行承兑汇票 | 企业 | 承兑银行 | 到期兑付 |
本票的法定范围
我国票据法只认可银行本票,不允许企业签发商业本票,出票银行同时就是付款人,持票人可以在出票日起两个月内提示兑付。
个人不能签发本票。
支票的三类常用形式
支票只能委托银行或具备存款资质的金融机构付款,按照用途可以分成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账户划转,普通支票可以任选两种支付方式。
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十日,超出期限后付款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适用边界说明
仅在中国境内开展汇票、本票、支票业务时,严格适用票据法;如果是海运提单、仓储仓单、保险单这类有价凭证,只能适用合同与海商法等其他法律,不能套用票据法的规则。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票据法的票据包括哪些的文章欢迎访问: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