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哪些,分法定与内设
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哪些,按照公司法框架可以划分为法定必备机构、法定可选机构以及自主设置的业务内设部门,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对应的强制设置要求不一样,一人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立股东会,小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代替董事会,同时只设一名监事代替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配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上市公司还要增设专门委员会,自主内设部门不受法律强制约束,可以跟着业务规模调整。
公司的法定组织机构
股东会属于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负责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更换董事和监事,审议批准财务预算、利润分配以及修改公司章程,普通事项表决规则可以在章程内自行约定,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这类重大事项,需要满足更高比例的表决权。
董事会属于执行机构,向股东会负责,日常落实股东会决议,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制定各类经营方案。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偏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能够不搭建董事会,直接设置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监事会属于监督机构,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同样,小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安排一到两名监事,董事以及财务负责人不能兼任监事岗位。
经理属于日常经营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公司可选与上市公司增设机构
上市公司在基础法定机构之外,可以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独立董事为主,用来辅助董事会开展专项审核工作,这类委员会不属于所有公司都要搭建的组织。
| 主体类型 | 股东会 | 董事会 | 监事会 |
|---|---|---|---|
| 普通有限责任公司 | 必备 | 可选,可设执行董事 | 可选,可设监事 |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不设 | 可选,可设执行董事 | 可选,可设监事 |
| 股份有限公司 | 必备 | 必备 | 必备 |
内设部门,由公司自行决定。
自主内设部门不属于法定组织机构,只是业务层面的组织单元,常见包含行政、财务、人事、市场、研发、生产、法务,部门名称和权责没有统一硬性规定,初创企业可以把多个职能合并到同一个部门,规模扩张之后再拆分独立。
不要把内设部门和法定机构混在一起提交工商备案,工商登记只采集法定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如果提交材料把市场部、人事部列为公司组织机构,会被退回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