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些:明确核算范围与排除项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企业在一定周期内,直接支付给单位全部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核心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大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不包含劳保福利、报销款项、股权收益等非劳动报酬类收入,适用于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薪资统计、社保基数核算、经济数据上报等场景,仅统计本单位在岗、劳务派遣合规在册职工薪资,退休返聘临时劳务人员报酬不计入其中。
职工工资总额的核心包含项目
计时工资是职工按照固定工作时长核算的基础薪资,是工资总额的核心组成部分,涵盖按月、按日、按小时计发的标准工资,也包含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等固定薪资项目,只要是依据工作时间核算的常态化劳动报酬,均需纳入统计范围,无发放形式限制。
计件工资以职工完成的合格产品数量、工作量为核算依据,包含超额计件工资、累进计件工资、固定计件工资等所有计件薪酬形式,同时包含班组集体计件后分配到个人的劳动报酬,只要是依托工作产出核算的薪资,都属于工资总额范畴。
奖金是企业为激励职工额外劳动、超额履职发放的报酬,包含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绩效奖、全勤奖、评优奖金等各类常规及专项奖励,无论奖金发放频次、发放标准是否固定,只要与职工本职工作劳动成果挂钩,均计入工资总额。
津贴和补贴是为补偿职工特殊劳动消耗、保障职工生活发放的薪酬,高空、高温、井下、夜班等特殊岗位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餐补、通讯补贴等常态化生活补贴,全部纳入职工工资总额核算,仅临时性福利补助除外。
加班加点工资是职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提供劳动后企业支付的报酬,包含工作日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对应的薪资,严格按照法定倍率核算的加班薪酬,属于工资总额的必填统计项目。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职工未正常在岗工作,但依据法律法规、企业制度照常计发的薪资,包含带薪年假、婚假、产假、病假、停工留薪期、事假等法定特殊时段的工资待遇,均统一计入工资总额。
职工工资总额的明确排除项目
以下款项不计入职工工资总额,仅作为企业福利或专项支出核算。
- 职工劳保用品、防暑降温物资等实物福利支出
- 差旅费、办公费、业务支出等实报实销款项
- 独生子女费、丧葬抚恤费、困难职工补助等专项福利
- 企业发放的股权分红、股票期权收益、投资返利
- 退休人员养老金、离职经济补偿金、违约金
劳务报酬不属于工资总额核算范畴。
企业聘用的无劳动合同的临时劳务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兼职人员,双方仅存在劳务合作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其获取的劳务酬劳不计入职工工资总额,单独列为企业劳务费用支出,这是薪资核算中最易出错的边界条件。
本次核算规则严格依据国家统计局1990年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是国内薪资统计、社保缴费基数核定、劳动薪资审计的统一权威标准,各行各业统一执行,无行业特殊变通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