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哪些:六大成本分项明细
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哪些,严格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二十七条划定为六大类别,分别是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你做成本核算、土增税清算时,只能把项目现场直接发生的支出计入这六项,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不能计入开发成本,仅能计入开发费用;本划分仅适用于商品房开发项目,代建保障房的成本口径会出现小幅调整,不能直接套用商品房核算标准。
房地产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这笔费用是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产生的全部支出,核心包含土地出让金、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闲置费、补缴地价,同时涵盖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青苗补偿、回迁房建造成本、安置动迁费用。
土地使用税不计入此项成本。
房地产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
项目动工之前发生的勘察、规划与场地平整支出,包含水文地质勘察、测绘、总体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临时水电通路,也就是业内常说的三通一平支出,项目筹建阶段的各类报批规费也归入本项。
房地产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
项目主体建造产生的全部工程款,分为建筑工程费与安装工程费;出包模式下直接支付给施工总包单位,自营开发则归集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门窗、电梯、消防、强弱电安装都属于本项范围,工程款发票必须备注对应项目名称,否则税务清算时大概率无法税前扣除。
房地产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
小区红线内配套管网与环境工程支出,包含小区内部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管网,还有环卫设施、园林绿化工程;红线外的城市大市政配套支出,一般归入土地成本,不能计入基础设施费。
房地产开发成本:公共配套设施费
只有产权归全体业主、无偿移交政府的非营利配套,才可以全额计入开发成本,例如小区配电房、物业用房、地下人防车库、社区卫生站;如果配套设施可以对外有偿出售,对应的成本要单独核算,不能分摊到住宅开发成本里。
房地产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
仅针对项目现场管理部门产生的开支,不含总部行政开支;具体包含项目部管理人员薪酬、福利费、办公费、水电费、设备折旧费、周转房摊销、工程质量检测费;总部总部管理人员工资、总部房租属于期间管理费用,不得计入开发间接费,很多房企容易混淆这一项,造成成本归集错误,引发税务调增风险。
| 成本项目 | 可计入内容 | 不得计入内容 |
|---|---|---|
|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 出让金、契税、拆迁补偿、回迁房成本 | 土地使用税、项目贷款利息 |
| 前期工程费 | 勘察设计、三通一平、报批规费 | 售楼部前期推广广告费 |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主体土建、水电消防、电梯工程款 | 售楼样板房装修费用 |
| 基础设施费 | 小区内管网、道路、绿化工程 | 城市红线外市政道路建设费 |
| 公共配套设施费 | 业主共有、无偿移交的配套工程 | 可对外销售的商铺、车位建造成本 |
| 开发间接费用 | 项目部现场管理开支、周转房摊销 | 公司总部管理费用、财务融资利息 |
分期开发的项目,公共配套与共同土地成本,要按照可售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期,不能一次性全部计入首期开发成本,否则会造成前期成本虚高、后期利润虚增,面临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