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签劳动合同:不用等转正,入职1个月内必须签
不管公司给你定的试用期是1个月还是6个月,劳动合同都不能拖到试用期结束再签,法律硬性要求入职用工起1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很多人被公司的“转正再签合同”说辞忽悠,白白丢掉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到底试用期和签合同的时间怎么对应?
很多职场新人最大的误区,就是默认试用期属于“考察期”,双方不算正式劳动关系,不用签合同、不交社保也正常。这完全是错的。从你到公司打卡上班、接受公司管理、开始干活的那天起,劳动关系就已经成立了,和有没有转正、过没过试用期没有半点关系。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里的一个约定条款,是正式劳动关系的一部分,不是独立的空白过渡期。
说个实在的踩坑经历。之前帮刚毕业的学弟处理过劳动纠纷,他入职一家新媒体公司,HR明确说三个月试用期,转正后才签劳动合同、缴社保。老老实实干了两个半月,突然被公司以“考核不达标”辞退,全程没有任何补偿。去维权的时候才知道,公司全程未签合同,已经属于违法用工。最后仲裁判定公司赔付两个月双倍工资差额,这也是我第一次真切感受到,多数人对试用期签合同的规则,基本是一无所知。
## 试用期时长,有严格法定上限
不是公司想设多久试用期,就能设多久,全部有法律标准,超期无效。
- 合同3个月以上、不满1年:试用期最多1个月
- 合同1年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最多2个月
- 合同3年以上/无固定期限:试用期最多6个月
- 合同不满3个月/短期任务制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
还有一个关键细节,同一家公司,对你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哪怕你离职后再入职、调岗轮岗,都不能二次设试用期,这是很多公司悄悄钻的空子。
单独签试用期合同,无效。
不少公司为了规避责任,不和员工签正式劳动合同,只单独出具一份试用期协议。这种协议在法律上完全不生效,只要你入职上班,这份所谓的试用期合同,会直接被认定为正式劳动合同,等同于没有试用期。公司想靠这个随意裁员、降薪,都是不合法的。
## 超期不签合同,你能拿赔偿
很多人不知道,不签合同,公司的违法成本很高。
入职未满1个月,公司没签合同,属于合法缓冲期,暂时没法追责。一旦超过1个月、未满1年依旧未签约,公司必须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入职满1年还没签劳动合同,法律直接默认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再也不能随意辞退你。
别傻傻硬扛。
很多人担心入职就催签合同,会被公司穿小鞋、直接辞退。其实完全不用怕,依法要求签合同是你的合法权利,公司不会因为你懂法、守规矩就随意处置员工。反而越是敢拖着不签合同的公司,越是不正规,后续大概率会在薪资、社保、辞退问题上各种坑人。
最后记住一个实操动作。
入职满一周,就可以主动礼貌询问签约事宜,留存聊天记录、考勤记录、工作凭证,一旦超过一个月未签约,直接整理证据,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维权。
需要我帮你\*\*整理一份简洁的入职签约维权证据清单\*\*,方便你直接保存备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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