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书多久出来:分情形时限
交通事故责任书多久出来,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普通简易程序案件一般当场出具,具备条件的可在三日内制作;一般程序常规案件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认定书,该时限适用于有人伤、车损较大、存在逃逸嫌疑、车辆性能存疑的事故,不适用于已经双方快速协商私了、未报警立案的情形,你可以凭案件编号主动向办案交警确认进度,不要默认到期一定会自动送达。
交通事故责任书多久出来:不同案件时限划分
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是未造成人员重伤、死亡,事实清楚,双方对事故成因没有重大争议,交警现场固定证据之后,大多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交通事故责任书,少数现场需要补充核对信息的,会在三日内完成制作。这类案件流程短,核心原因是不需要额外委托第三方机构做车辆、痕迹、伤情鉴定,调查工作在现场基本完成。
一般程序的十日期限,起算点是现场调查完成当日,不是事故发生当天。如果事故现场存在多车碰撞、散落物多、监控调取需要时间,现场调查工作可能持续多日,十日期限从调查全部结束那天开始计算,很多当事人容易在这里算错时间,误以为从撞车当天就开始倒计时。
涉检验鉴定的案件,时间会明显拉长。常见需要鉴定的项目包含车速鉴定、车辆制动性能鉴定、痕迹同一性鉴定、尸体检验、伤情相关鉴定。检验鉴定本身有独立周期,常见鉴定周期在二十日左右,特殊情况经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等鉴定意见出具并且双方没有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才开始计算后续五日的认定书制作期限。
| 案件类型 | 起算节点 | 法定出证时限 |
|---|---|---|
| 简易程序事故 | 现场处置完成 | 当场或3日内 |
| 一般程序普通事故 | 现场调查终结 | 10日内 |
| 需检验鉴定事故 | 检验鉴定意见确定 | 5日内 |
|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 查获肇事车辆及驾驶人 | 查获后10日内 |
逃逸事故有单独规则,在还没有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之前,不会按普通十日期限出具正式交通事故责任书。如果你这一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交管部门可以在接到申请之后十日内,先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这份文书不等同于事故认定书,不能直接用来定责,仅可作为现阶段理赔、诉讼的证据材料。
拿到认定书之后,你如果对责任划分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文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复核只受理一次,复核期间如果任意一方已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法院受理,复核程序会终止。这个三日是自然日,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之后第一个工作日。
该规则的适用边界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时限约束的是公安交管部门办案期限,不等于超过时限出具的认定书直接无效。办案超期属于程序瑕疵,你可以在复核或者诉讼阶段提出该程序问题,由复核机关或者法院判断是否影响责任认定结论,不能仅凭超期直接否定责任书上的责任划分结果。
你可以主动跟进办案进度,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警回执,到事故处理中队窗口查询,也可以拨打办案民警联系电话确认当前是处在现场调查、鉴定等待还是文书审批环节。文书制作完成后,交管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也可以按照你预留地址邮寄送达,部分地区支持线上交管平台查询电子版本。
不要把交通事故责任书等同于赔偿调解书。责任书只划分事故责任,不直接确定赔偿金额,赔偿协商、调解或者起诉,都需要在责任书出具之后另行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