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是什么编制:分岗位区分
应急管理局是什么编制,本级机关主体为行政编制,也就是公务员,内设执法机构很多地方核定参公事业编制,下属服务、救援类二级单位多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另外还有工勤、劳务派遣、合同制岗位;该结论适用市、县两级政府设立的应急管理局,不适用于国家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队伍这类专门救援序列,消防救援队伍使用单独的消防救援衔管理序列,不属于普通行政或事业编制,招录渠道、晋升规则和地方应急局完全不同,参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参公身份需要组织部门审批认定,不是所有事业岗都能参公。
应急管理局机关本级编制
应急管理局属于本级政府组成部门,机关核定的核心编制是行政编制,进入渠道为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岗位包含局长、副局长、各业务股室科员,这类人员登记公务员身份,执行公务员法管理,职级并行、提拔调动都按照党政机关公务员规则执行。部分地区应急执法大队作为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岗位编制标注参公事业编,待遇、晋升参照公务员,但单位本身机构属性为事业单位,需要当地编办、组织部门审批备案。
看岗位,定身份。
应急管理局下属单位编制
应急管理局会管理多个二级事业单位,防灾减灾中心、应急救援大队、安全宣传培训中心大多设置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招录走事业单位统考,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可以评职称,和公务员职级体系分开。这类岗位不能直接行使行政执法权,日常负责物资管理、预案编制、科普宣传、技术支撑、后勤保障等辅助业务,部分地区会限制事业编人员单独开展执法办案。
机关工勤编制数量较少,一般用于驾驶员、后勤运维岗位,同样属于正式编制,但是不能转为公务员,不参与行政执法类领导岗位提拔。
应急管理局编外用工类型
编外人员没有纳入机构编制台账,常见形式有劳务派遣、政府购买服务、单位直签合同,主要承担值守、资料整理、现场辅助巡查等工作,薪酬标准、社保方案由地方财政或者单位合同约定,稳定性弱于编制内岗位,无法直接转成行政编或者参公编,想要取得编制身份,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很多县区应急局值守、外勤辅助岗位编外人员占比偏高,报考前需要核对岗位表标注的编制属性。
| 岗位类别 | 编制类型 | 招录渠道 | 执法权限 |
|---|---|---|---|
| 局机关业务岗、领导岗 | 行政编制 | 省考公务员 | 具备执法资格 |
| 应急执法大队 | 参公事业编制 | 省考公务员 | 具备执法资格 |
| 防灾、救援、技术支撑岗 | 公益一类事业编制 | 事业单位统考 | 一般无独立执法权 |
| 值守、外勤辅助岗 | 无编制,编外 | 单位招聘、劳务派遣 | 无执法资格 |
你在选岗报名的时候,直接查看招考公告岗位备注栏,标注“机关”一般是行政编,标注“执法大队”多为参公,标注“中心、大队(事业)”就是事业编,写着劳务派遣、购买服务就是编外。不同省份、县区编办批复方案存在差异,同一个岗位名称,甲地是参公,乙地可能设置成普通事业岗,最终以当地编办批复和岗位公告文字为准。
消防救援人员不归这个编制体系。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单独的专项管理序列,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单独组织招录,不属于应急管理局机关的行政、事业编制,日常人事管理、工资津贴、退出安置都执行专门政策,不要和地方应急管理局的公务员、事业人员混为一谈。如果你目标是灭火救援一线岗位,要单独看消防救援招录公告,而不是地方应急局招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