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费劲心力打了官司,终于拿到胜诉判决,可转头就面临一个头疼事儿:官司打赢了对方没钱,之前付出的时间、精力还有可能垫付的费用,难道就这么打了水漂?其实遇到这种情况,不用一下子慌了神,法律里早就有对应的解决办法,只要一步步按流程来,还是有希望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首先得想到的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能有人会问,申请这个得准备啥呀?其实也不复杂,就是把法院给的生效判决书、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一份写清楚申请事项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准备好,交到做出判决的法院就行。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先对对方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比如查对方的银行账户有没有存款,名下有没有房产、车子、股票这些能变现的东西。要是查到对方有财产,法院会依法把这些财产查封、扣押,然后通过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换成钱,再把钱给到胜诉的一方。可要是查来查去,发现对方是真的没什么值钱的东西,那是不是就没办法了?也不是,这时候法院会把对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大家常说的 “老赖” 名单,还会对他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一旦被列入这个名单,对方出门就不能坐高铁、飞机,也不能住星级酒店,孩子还不能上高收费的私立学校,甚至连贷款、办信用卡都会受影响。这样一来,很多对方可能就会因为这些限制,想办法凑钱来履行判决,毕竟谁也不想一直被这样约束着。
不过,也有一些情况是对方早就料到会输官司,提前把财产转移走了,比如把房子过户到亲戚名下,把钱转到别人账户里。遇到这种情况,也不用急着放弃,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对方在诉讼期间或者判决生效前后的财产变动情况。如果能找到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房产过户合同,而且这些转移行为影响了自己债权的实现,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对方的财产转移行为。等撤销成功后,这些被转移的财产就可以重新纳入强制执行的范围,到时候再通过正常的执行流程,就能尝试拿回钱了。这里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转移财产那天起算,一年之内得提诉讼,要是超过五年都没发现,那这个权利就没法行使了,所以一旦怀疑对方转移财产,得赶紧行动起来找证据。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对方确实没什么财产,也没转移过财产,就是实打实的没钱。这时候硬逼着对方还钱,可能也没什么效果,反而容易闹得更僵。这种时候可以试着和对方协商,看看能不能达成一个分期还款的协议。比如和对方约定好,每个月还一部分钱,分多少期还完,把这些内容都写在协议里,双方签字确认,最好还能把协议拿到法院去做个司法确认。这样一来,要是对方以后没按协议还款,就不用再重新打官司,直接拿着司法确认书去申请强制执行就行,能省不少麻烦。协商的时候,也不用把话说得太死,毕竟对方要是真有困难,给点时间缓缓,说不定还能慢慢把钱还上,总比一分钱都拿不到强。
另外,申请强制执行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这个可得记牢了。从法院的判决书生效那天起算,两年之内必须去申请强制执行,要是过了这个时间再去申请,法院就不会受理了,到时候就算对方有钱,也没办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了。所以拿到胜诉判决后,要是对方没主动还钱,别想着等等看,赶紧去申请强制执行,越早申请,越有机会查到对方的财产。要是在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法院说对方没财产,暂时没办法执行,也会给一个 “终结本次执行” 的裁定,这并不代表事情就结束了,以后只要发现对方有新的财产,比如找到了工作有了收入,或者买了新的房子、车子,随时都可以拿着这个裁定去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直到把钱全部要回来为止。
可能有人会觉得,就算做了这么多,还是有可能拿不到钱,会不会白忙活一场?其实不管最后结果怎么样,这些步骤都是必须走的。一方面,通过法律途径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对方知道就算暂时没钱,也不能赖掉这笔账;另一方面,要是不采取这些措施,对方可能会觉得反正没人管,更不会主动还钱。而且现在法院的执行手段也越来越完善,除了传统的查财产、限高消费,还会和银行、房产、车辆管理等部门联网,能更及时地掌握对方的财产变动情况。所以就算一开始遇到 “官司打赢了对方没钱” 的情况,也别轻易放弃,按流程一步步来,保持耐心,还是有很大可能把属于自己的钱拿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