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疾病可以办理病退:以丧失劳动能力的慢病与致残疾病为准
去年折腾大半年打听清楚哪些疾病可以办理病退,彻底推翻了我之前所有的刻板认知,一直以为只有癌症、重症绝症才有资格办病退,结果身边一堆常年慢病缠身、干不了基础工作的普通人,反而轻轻松松就审核通过了。
最开始犯了个巨蠢的错,身体出现持续不适的时候一直硬扛,重度腰椎间盘突出压迫坐骨神经,常年高血压伴随头晕耳鸣,稍微干点活就浑身乏力发麻,依旧咬牙撑着打卡上班。总觉得熬一熬、歇一歇就能好转,压根没想着去医院做全套系统检查,也没有留存完整的病历、检查报告,就这么硬生生拖了一年多,不仅身体状况持续恶化,还错过了最早能提交申请的时间,白白耽误了大半年。
真正能办病退的病,从来都不限定绝症。
身边亲戚患了多年的类风湿关节炎,关节常年反复红肿变形,手指屈伸困难,弯腰、抬手这些基础动作都很吃力,不管是体力活还是久坐坐班的工作都完全胜任不了,他整理了多年的诊疗记录,提交申请后一次就审核通过。还有之前单位的老同事,确诊慢性慢阻肺、轻度心衰好几年,平地走路都会胸闷气短,换季就反复住院,彻底脱离了工作岗位,做了劳动能力鉴定后,也顺利办好了病退手续。这些都是无法根治、持续进展、长期影响身体机能的慢性病,不是人们印象里的危重急症,却都是病退认可的核心病种。
折腾好久才搞明白,病退审核的核心从来不是病种有多严重,而是能不能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很多人都钻了死胡同,死磕具体病种名单,却忽略了最关键的审核标准。糖尿病引发的眼底病变、足部并发症,脑梗、脑出血留下的肢体偏瘫、行动迟缓后遗症,重度颈椎病、强直性脊柱炎导致的肢体活动受限,还有长期反复发作的重度精神类疾病、癫痫,只要能在指定三甲医院做完劳动能力鉴定,出具官方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就满足病退的申报条件。反过来讲,哪怕是确诊了重大疾病,只要术后恢复良好,身体能支撑正常上班,审核就会直接驳回申请。
之前还傻傻听信身边人的片面说法,觉得只有器质性的重大病变才能申报,心理和慢性代谢类疾病不算数,每次去医院只简单拿药,不做专项鉴定,病历单据零散又不规范。第一次提交材料的时候,因为缺少关键的劳动能力鉴定报告、连续的诊疗记录,直接被人社局打回,来回补材料、重新检查鉴定,前前后后耗了三四个月的时间。
精神类疾病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的病退盲区。楼下邻居常年重度焦虑伴随严重躯体化症状,失眠心悸、浑身酸痛,没办法正常作息、与人沟通,更无法坚持工作,坚持规范治疗满规定年限后,顺利通过鉴定,成功办理了病退。这类病症因为看不见外伤,很容易被忽略,却是官方明确认可的病退病种之一。
收拾完一沓厚厚的检查报告和鉴定材料,指尖捏着皱巴巴的驳回通知单,只后悔当初死撑硬扛,不肯早点正视自己的身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