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不满一岁如何离婚|只能女方主动起诉或双方协议办理

宝宝不满一岁如何离婚|只能女方主动起诉或双方协议办理

身边很多人都默认哺乳期离婚很难,甚至觉得宝宝不满一岁根本离不了婚,我去年顶着宝宝刚满六个月的状态走完离婚流程,彻底摸清了其中所有的实操细节,也踩了一堆没人提前说的隐形坑。

孕期产后的矛盾积压到爆发,在宝宝未满一岁的时候,下定决心要结束这段婚姻,最先卡在我面前的就是所有人都含糊其辞的问题:宝宝不满一岁如何离婚。问亲戚朋友,大多只知道哺乳期男方不能提离婚,至于女方该走什么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孩子抚养权怎么判,没人能说清楚。

最开始犯了个特别蠢的错误,想着省事,直接口头跟对方谈离婚条件,以为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就能直接去民政局办手续。那段时间每天拉扯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对方反复变卦,今天答应的条件,明天就反悔,白白耗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产后本身情绪就不稳定,还要无休止消耗精力争吵,不仅没推进离婚进度,整个人的状态越来越差,月子里落下的腰疼也频繁复发。

后来才搞明白,宝宝不满一岁有两种合法离婚方式,优先级和适配情况完全不同,不是只能被动僵持。第一种是协议离婚,不管孩子多大,只要男女双方自愿、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协商一致,就能共同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经历三十天冷静期后,就能正式拿到离婚证,这是最快、最省心的方式。

但这种方式的短板特别明显,只要有一方不愿意、或者条件谈不拢,就完全走不通。我当时就是卡在这一步,对方故意拖延,想借着孩子太小、女方弱势的处境拿捏条件,协议离婚的路直接堵死。

第二种就是女方起诉离婚,这也是宝宝未满一岁、协商无果后唯一的可行办法。法律明确规定,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条规则是单向保护女性的,完全不限制女方的权利。只要女方想离,不管男方同不同意,都可以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启动诉讼流程。

准备起诉材料的过程格外繁琐,也是最容易踩坑的地方。一开始只随便准备了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以为这些就足够立案。去法院提交材料才知道,哺乳期离婚想要争取抚养权,必须补充大量佐证。需要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证明孩子未满一周岁,处于哺乳期;需要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证明,证明有能力独立抚养孩子;如果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争吵记录、冷暴力截图、分居证明,全部都要整理打印。

立案之后没有想象中的快速,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很多,立案审核用了一周,然后是诉前调解环节。法院会优先组织调解,不是直接开庭判决。调解阶段法官会反复劝说和好,反复询问是否愿意再协商,整个过程持续了半个多月。

很多人担心宝宝太小,起诉离婚会判不离,其实完全不用多虑。只要女方态度坚决,坚持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结合哺乳期特殊情况,法院大概率会支持离婚。而且不满一岁的婴幼儿,抚养权几乎百分百判给母亲,这是司法实践里的常态,不用过度焦虑孩子的归属问题。

财产分割不用在起诉初期纠结完美,庭审中可以当庭补充诉求。真正耗费时间的,是反复的沟通、举证、等待流程推进。那段时间白天带娃,晚上整理证据材料,熬到凌晨是常态,无数次想过算了将就过,但看着怀里小小的宝宝,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

整个流程走完,从立案到拿到离婚判决书,前后用了两个多月。没有所谓的哺乳期不能离婚的说法,只是男方受限,女方拥有绝对的主动权。

收拾完法院的材料,把宝宝的小毯子叠好放进行李箱,那天阳光透过窗户落在婴儿床上,安安静静的,终于不用再纠结拉扯,不用再内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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