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赔偿工资按什么算-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实发平均工资核算
被公司突然约谈劝退的那天,脑子一片空白,慌乱的翻遍各类职场帖子想搞清楚辞退赔偿工资按什么算,五花八门的说法看得人更乱,没有一个能直接对着自己工资单套用的实操方法。
一开始傻傻以为,赔偿基数就是劳动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基本工资。我的合同底薪是4800,人事一开始也是按着这个数给我做的赔偿核算表,粗略算下来,能拿到的赔偿少了小几千,当时压根没察觉不对劲,甚至已经准备签字确认了。
当时差点就稀里糊涂吃亏。
折腾好久才搞明白,公司标注的基本工资只是账面虚数,真正算辞退赔偿的工资基数,是离职前连续十二个月的全部实际收入平均值,不是单纯的底薪。这里面包含了每个月固定发放的绩效奖金、岗位补贴、交通餐补、全勤奖励,只要是每月固定随工资发放的收入,全部都要计入核算范围,那些偶尔发放的节日红包、单次福利不算,但常规薪资构成一项都不能少。
那段时间每天下班就对着银行流水和月度工资条逐笔核对,整整十二个月的收支记录,一笔笔标注清楚固定薪资项目,才发现公司刻意砍掉了我每月一千多的绩效和五百块岗位津贴,只拿底薪核算赔偿,这是企业最常用的压价方式,很多不懂细则的职场人,基本都会被这样无形中克扣本该拿到的赔偿,我当时看着两张差额巨大的核算表,才彻底懂了为什么身边好多人离职赔偿都拿少了。
后来才反应过来,还有个极易踩的误区,薪资偏低的月份不用剔除核算周期。我去年有一个月家里有事请了五天事假,当月工资被扣了八百多,到手薪资远低于正常水平,一开始听老同事随口说要去掉这个异常月份重新算,差点又搞错了规则。
这点真的很多人搞错。
法定的核算周期是离职前完整连续十二个自然月,不管当月是否请假、薪资高低,全部纳入平均计算,不存在剔除低收入月份的说法。按着正确规则重新核算后,我的月均工资算下来是6200,比公司最初的4800基数高出不少,赔偿总额直接多出了近一万块。
全程没有复杂的操作,就是老老实实拉全年流水、累加所有固定薪资收入,再除以十二,就是最终的赔偿核算基数,没有任何模糊的周旋空间,只是大部分人懒得逐一核对,被公司的片面说法轻易带偏。
那天晚上把最终核对好的核算表格保存存档,和人事敲定最终赔偿金额后,关掉手机屏幕,安安静静躺在床上,什么多余的念头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