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辞退职工有哪些补偿-合法与违法辞退对应不同赔付标准

单位辞退职工有哪些补偿-合法与违法辞退对应不同赔付标准

被公司临时约谈劝退的那天下午,整个人都是懵的,满脑子都在纠结单位辞退职工有哪些补偿,身边没人能给出准话,网上的内容又杂又乱,一时间根本分不清自己该拿哪些钱、不该妥协哪些条件。入职三年多,一直老老实实干活,从来没想过会突然面临被辞退的情况,当时第一反应不是生气,是慌,怕自己不懂规则,被公司随便糊弄过去,平白损失本该属于自己的权益。

一开始天真的以为,只要是公司主动辞退员工,统一都是N+1的赔偿标准,不管公司是有理还是没理,照着这个数谈就绝对没错。那段时间抱着这个错误认知和人事沟通,全程处于被动状态,人事随便找个经营调整的理由搪塞,就不敢反驳,差点就签字接受了远低于标准的补偿方案。

真的大错特错。

折腾好久才搞明白,辞退补偿的核心区分点,全在公司辞退你的理由是否合法。合规的经济性裁员、员工绩效不达标且提前经过培训、调岗后依旧无法胜任工作的辞退,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只需要支付N倍的经济补偿金,没有额外的代通知金。很多公司就是抓住大部分人不懂这点,把合规的合法辞退包装成普通裁员,刻意模糊赔付标准,忽悠员工主动降低补偿要求,甚至直接放弃部分补偿。

真正不一样的是违法辞退的情况,也是多数无过错被辞退的人能拿到更高权益的场景。没有任何合理工作理由、随意开除在岗员工,或者针对孕期、哺乳期、工伤医疗期的职工强行辞退,这些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主张2N的赔偿金,这是硬性规定,不存在私下协商打折的说法。当时人事一直回避违法辞退的定义,反复强调是公司整体架构调整,试图把单方违规辞退归为正常人事变动,就是为了少赔付赔偿金。

还有个绝大多数人都会漏掉的补偿,就是未休年假折算工资。很多人只盯着辞退的经济补偿,完全忘了在职期间积攒的未休年假,公司主动辞退职工时,必须按照员工日工资的三倍折算补发未休年假的薪资,这部分钱不算在N、2N的补偿范畴里,是单独核算、单独发放的。当时本来打算懒得计较这点小钱,随便了结离职手续就算了,还好仔细核对了相关规定,最后顺利拿到了这笔补偿,也算弥补了一点损失。

社保和公积金的补缴权益也不能丢。这不属于辞退的现金补偿,但却是被辞退时必须结清的权益,如果在职期间公司存在少缴、断缴社保公积金的情况,哪怕已经收到辞退通知,依旧可以要求公司补齐所有欠缴的部分。身边好多同事离职时都嫌流程麻烦,直接放弃追缴,最后不仅断了社保连续性,还损失了不少本该由公司承担的缴纳费用。

公司最惯用的套路,就是利用普通人怕麻烦、怕影响后续求职的心理,用快速结清工资、不录入裁员档案、立马办结离职手续这些话术,诱导员工主动签署自愿离职申请书。一旦签下自愿离职,所有法定的辞退补偿全部作废,一分钱都拿不到,这是整个离职流程里最致命的坑。当时差点脑子一热为了省事签字,硬生生压下了冲动,坚持走公司单方辞退的正规流程。

收拾完所有离职材料的那晚,瘫在出租屋的椅子上,看着手机里最终敲定的赔付明细,只剩满心的疲惫和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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