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只看实际行为是否触碰法定追责底线

对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只看实际行为是否触碰法定追责底线

备考法律基础题型的时候,最让人头大的就是纠结对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看着相似的案例情形,每次都容易凭感觉选错,踩了好几次模棱两可的误区后,才慢慢摸透了实打实的判断逻辑,不靠死记硬背法条,只靠实际场景的真实边界去区分。

之前刷题总犯一个通病,觉得只要做了错事、造成了不好的结果,就一定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很多看似严重的行为,其实根本达不到刑事追责的标准,反而一些看似轻微的举动,只要踩中法定情形,就必须追责。那段时间反复刷案例题,次次栽在主观臆断上,完全分不清行政违法、民事过错和刑事犯罪的界限,白白丢了很多分数。

有次碰到一道典型多选题,题干罗列了几种不同情形,包含未成年人过失行为、正当防卫超限、紧急避险失误、情节显著轻微的违法行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正常时段的犯罪行为。当时想当然地把所有有过错的选项都选了,结果整题全错,标准答案只勾选了具备完整刑事责任能力、存在故意或过失犯罪行为、且不属于免责情形的选项。

折腾好久才搞明白,刑事责任的追究从来不是看有没有做错事,而是卡死三个实打实的条件,缺一不可。首先是主体能力,必须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精神病人发病时的行为、未满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行为,直接排除追责。其次是主观心态,必须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意外事件、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最后是情节界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定为犯罪,自然无需追责。

很多人都会忽略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边界。之前一直以为只要防卫过程中造成对方受伤,就要被追责,实际完全相反。合法的正当防卫、合理范围内的紧急避险,是法定免责情形。只有防卫过当、避险过当,造成了超出必要限度的重大损害,才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还会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身边一起备考的同学,比我踩的坑更多。他做题时习惯性把所有造成损害结果的行为都归为可追责情形,不管行为人的年龄、精神状态、行为初衷。有一次他笃定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伤人需要追责,也笃定无意识的过失意外行为要追责,连续好几道基础题全部失误,这也是大多数人最核心的误区:以结果论追责,而非以法定情形论追责。

慢慢复盘所有错题后,彻底摒弃了凭感觉判断的方式。判断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用纠结结果严不严重,直接对照固定情形筛选。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无论轻重一律追责;已满十二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仅特定重罪需要追责;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故意或过失实施犯罪行为,无免责情形的,一律追责。

反过来,只要属于法定免责情形,无论造成何种结果,都无需追责。未达责任年龄、发病期间的精神病人行为、正当合理的防卫避险、意外事件、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全部排除在外。没有任何模糊空间,也不存在酌情判断的余地,法条的界定一直清晰,只是之前自己想得太复杂。

现在再碰到这类题型,再也不会纠结犹豫。不用死记冗长法条,不用主观揣测情节,只需要逐一核对主体、主观心态、法定免责情形三个关键点,就能精准选出所有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正确率直接拉满。

傍晚收拾书桌的时候,翻出了一沓密密麻麻的错题纸,上面全是之前混淆情形标注的痕迹,随手叠好塞进了抽屉最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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