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溯及既往什么意思|新规管往后行为,不管过往行为
上次帮个体户朋友处理经营罚款,才实打实弄懂法不溯及既往什么意思,这词根本不是书本空话,就是普通人维权能用的底线规则。
辖区去年下半年新出台了沿街商铺户外摆放物料管理新规,明确规定商铺门口超出地砖范围堆放货品,单次罚款五百元,这条新规公示之后立刻执行。
朋友做零食杂货生意,八月中旬,新规还没下发、没张贴公示的时候,习惯性把整箱饮料摆在了店门口过道,堆了整整一排。十月新规落地执行后,执法人员巡查回看门店监控,揪出八月这次占道行为,直接开具五百元处罚单。
第一反应是自认倒霉,觉得只要违规事实存在,不管什么时候的规定,都要认罚。老老实实准备扫码缴费,觉得执法文书白纸黑字,没得辩驳。
店里熟客刚好是律所打杂的,随口点破了关键点。
新规只管发布生效后的行为,生效之前做的事,不能用新规矩追责,这就是法不溯及既往。
折腾好久才搞明白,执法有一个硬性边界,旧行为适配旧规则,新行为适配新规则,不能拿更严苛的新法律、新规定,去处罚过去合规、或者过去无人约束的行为。
当时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政务执法复议窗口提交异议,只提交了两样材料:门店新规张贴实拍图、货品堆放日期监控截图,没有找关系,没有额外说辞。
窗口工作人员核对日期后,直接撤销了这笔罚款。窗口原话很直白,新规生效前,沿街外摆没有明确罚款条款,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本次行为不予处罚。
见过身边人踩同类的误区。
有人年初私下转租商铺,当时片区转租无需备案,五月份房管部门出新规,所有私下转租必须备案补缴税费,有人主动跑去补缴,白白多掏两千多费用,就是不懂这条规则,主动用新规约束了自己早前的行为。
还有一个极易混淆的小点。
便民从轻类新规,可以溯及过往。
简单说,新规矩如果是放宽要求、减免处罚、降低约束,就能管以前的事。如果是加重处罚、增加义务、收紧管控的新规,百分百不能追溯追责过往行为。
之前本地调整非机动车违停处罚,旧规违停罚款五十,新规改成口头警告免罚款,早前被抓拍没处理的违停,全部按新规豁免,这是唯一打破不溯及原则的情况。
很多普通人吃亏,就是只会看自己有没有做错事,不会看约束这件事的规则,当时有没有生效。
没必要死记法学定义,遇事只核对一个时间就行:做事的时间,和规矩生效的时间。做事在前,新规在后,新规就管不到你。
那天撤掉罚单离开门店,傍晚收完门口货物,随手把以往的违规缴费小票全部揉碎丢进了街边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