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分两类精准核算
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核心分为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企业经营所得两种主流口径,个人综合所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总额-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合法扣除,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两种计算方式均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修订版执行,仅适用于中国大陆合规报税主体,境外纳税主体、特殊核定征收主体不适用该通用公式。
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你计算个人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需汇总全年四类收入,包含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其余财产租赁、股息红利等收入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年度收入总额为四类收入的税前合计金额,无需做任何税前抵扣。
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为年度统一免征额度,折合每月5000元,所有参与综合所得计税的纳税人均可全额扣除,无额外限制。专项扣除仅包含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的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不属于此类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为个性化抵扣项目,包含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七项,每项均有固定扣除标准和条件,比如赡养独生子女老人每月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合计不超过2000元,大病医疗仅可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
其他合法扣除包含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这类扣除需持有合规保单凭证,且年度扣除额度有明确上限,不得超额抵扣。
核定征收的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者,不适用个人综合所得计算公式,需单独按照经营所得口径核算。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企业核算应纳税所得额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当期发生的收入和成本费用,无论是否收付资金,均计入当期计税核算。收入总额包含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资产、利息、租金等全部应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主要为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法定免税财政性资金,这类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不得在税前重复扣除,是企业核算最容易出错的细节。
| 核算维度 | 个人综合所得 | 企业经营所得 |
|---|---|---|
| 计税周期 | 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 | 税务认定纳税年度 |
| 核心扣除项 | 6万起征点、个税专项扣除 | 经营成本、税费、资产损耗 |
| 亏损弥补规则 | 无亏损弥补政策 | 可结转弥补近5年亏损 |
| 适用主体 | 取得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 | 境内应税企业、经营主体 |
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应纳税所得额减免优惠,在核算出基础应纳税所得额后,再按照税务优惠政策调减计税基数,而非直接修改基础计算公式。
亏损弥补有固定年限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