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团介绍人应符合什么标准:合规可直接判定
入团介绍人应符合的标准以共青团中央2023年印发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为核心依据,需同时满足身份合规、状态合格、品行达标、能力适配四项核心条件,必须为两名正式团员或正式党员,无未恢复的留党团察看处分,具备良好思想觉悟与团务认知,可独立完成培养考察、情况说明、志愿书填写指导等相关工作,缓期注册的团员不具备介绍人资格,仅团组织认定的合格人员可担任入团介绍人。
入团介绍人身份资质标准
你选择的入团介绍人,仅限正式共青团员或正式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入团积极分子、群众均无担任资格。按照最新团务工作规范,两名介绍人无需同为团员,可一名团员搭配一名党员,两种身份组合均被团组织认可。介绍人优先由申请人的培养联系人兼任,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约请、团支部直接指定,或报请基层党组织指派,三种选取方式均符合正规流程要求。
入团介绍人资格禁止标准
存在明确资格受限情形的人员,一律不得担任入团介绍人。处于留党察看、留团察看处分期限内,且尚未恢复党团员权利的人员,永久丧失本次介绍资格。团员处于缓期注册阶段的,同样不具备介绍人任职条件,需待注册状态恢复正常后,方可参与团务介绍工作。该限制为硬性规定,无特殊豁免场景,各级团组织均严格遵照执行。
入团介绍人思想品行标准
入团介绍人需坚守正确的政治立场,认同团章、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履行团员或党员义务,日常积极参与团组织、党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个人品行端正,无不良社会记录、无违规违纪行为,在集体中口碑良好、作风正派。同时需具备客观公正的处事态度,能够如实评价被介绍人的思想动态、日常表现,不隐瞒问题、不夸大优点,保证考察评价内容真实有效。
入团介绍人履职能力标准
入团介绍人必须熟悉团章内容和发展团员的完整工作流程,清楚入团条件、考察要点以及志愿书填写规范,能够切实履行介绍人职责。在培养阶段,需主动向被介绍人宣讲团的基础知识、使命职责和纪律要求,针对性引导申请人端正入团动机、提升思想认知。在考察阶段,需长期跟踪被介绍人的学习、工作、生活表现,精准记录其成长变化,形成完整的考察记录。
能独立完成团务履职工作。
入团介绍人工作责任标准
你作为入团介绍人,需全程跟进被介绍人的入团全过程,不得中途推诿、敷衍履职。填写入团志愿书相关介绍意见时,需结合长期考察情况写实撰写,杜绝空话套话、虚假内容,清晰写明被介绍人的优势、不足和培养改进情况。支部大会讨论入团时,需如实汇报被介绍人的综合情况,主动接受支部成员问询,对自己出具的考察意见和介绍内容承担对应团务责任。
多人担任介绍人适配对比
| 介绍人组合类型 | 是否合规 | 适配优势 | 适用场景 |
|---|---|---|---|
| 两名正式团员 | 合规 | 熟悉基层团务,考察贴合青年日常表现 | 学校、企业基层团支部常规发展团员场景 |
| 一名团员+一名党员 | 合规 | 政治指导更专业,考察维度更全面 | 重点培养、优秀青年骨干入团场景 |
| 预备党员/积极分子搭配 | 不合规 | 无合规优势 | 所有场景均不适用 |
入团介绍人适用边界限制
本套标准仅适用于国内基层团组织常规发展14至28周岁适龄青年入团的场景。超28周岁非在职适龄青年、特殊群体破格入团、专项人才引进入团的介绍人标准,以地方团委专项工作通知为准,不完全适用上述通用标准。校外流动团员、临时团员若无固定支部注册信息,也不得担任任何申请人的入团介绍人。
入团介绍人常见不合格反例
部分团支部会出现选用刚转正团员、挂职党员担任介绍人的情况,若该人员支部组织关系未落在申请人所在团支部,会直接导致入团审核材料无效,需要重新更换合规介绍人、补全所有考察材料,延误入团审批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