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翻看各类安全事故公开通报时都会疑惑,为什么总是35人死亡,这个数字频繁出现在各类新闻通报里,久而久之就生出了各种离谱的猜测和谣言,我早前也深陷这种片面的认知里,以为是有刻意人为操控的痕迹。
最早留意到这个现象,是在跟着单位整理安全事故案例档案的时候,那段时间需要汇总近十五年全国各类生产、交通、坍塌类安全事故的完整通报,每天对着密密麻麻的伤亡数据和处理文件核对整理。那时候特别执拗,轻信了网上流传的“数字规避追责”的说法,傻乎乎的认定35是被刻意控制的临界数,为了验证这个荒唐的猜想,逐份拆开通报,把死亡、失联、重伤人数反复拆分、重新核算,甚至刻意剔除轻伤数据单独统计,整整熬了三个晚上,对着几十份台账反复比对,试图找出所谓的人为修改漏洞。
纯属白费功夫。
后来才反应过来,从一开始就钻进了认知的死胡同,把网络传播的错觉当成了行业内幕,完全忽略了官方事故分级的硬性规则,这也是大多数人误解的根源。大众看到的从来不是全部真实数据,只是被筛选过后、反复刷屏的个别数字,久而久之就固化了诡异的印象。
国内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有明确且固定的人数阈值,30人死亡是重大事故的核心分界点,一旦死亡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就会启动最高层级的事故调查和追责程序,不存在某个尾数数字可以规避处罚的情况。真实的事故现场伤亡人数从来不会规整的卡在整数,突发事故的伤亡统计需要核对遗体、确认失联人员状态、排除重复统计,最终核定的真实人数,大多是三十出头的零散数字,31、33、35、37这些数字都频繁出现,只是传播热度完全不一样。
身边长期做安全核查的前辈聊过这件事,一线统计人员只会如实上报最终核定的真实伤亡数据,人命数据不存在任何人为微调的空间和必要。真正决定事故追责等级的是30人的临界线,只要跨过这个标准,所有高阶调查、整改、问责流程都会同步启动,尾数是五是三,对最终的处理结果没有任何影响。
网络传播自带筛选性,没人会特意转发31人、32人伤亡的普通通报,唯独35这个数字被反复截取、讨论、二次传播。大量相近数字的案例被自动忽略,只剩35这个数字不断刷屏,慢慢就形成了“所有事故都是35人死亡”的片面观感。
没有所谓的行业潜规则,没有刻意锁定的数字标准。所有看似诡异的重合,不过是固定的分级阈值,加上网络选择性传播叠加出来的假象。
收拾好堆积一桌子的纸质档案,把错乱的台账逐一归置整齐,窗外的天已经彻底黑透了。